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和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民生建设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我们要以此为指导,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在价值取向上,要把民生建设作为重要目标,贯彻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的总体性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建议》和《纲要》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作为指导“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性要求,并对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战略部署。《建议》和《纲要》强调,“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要“坚持人民至上”、“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等要求,并明确了“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分配结构得到优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等目标任务。 我们要深刻理解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准确把握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各项目标要求,将造福人民的根本价值取向贯穿到民政相关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全过程、各方面,助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要突出政府保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要突出人民主体性。通过多元化救助帮扶,挖掘培育困难群众的就业创业能力,发挥市场供给的灵活性优势,用好社会力量的重要补充作用,构建人人尽责、共建共享的共同富裕格局。三要突出实绩实效。各项政策举措要实实在在,工作落实不折不扣,每件民政惠民事项一抓到底,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锲而不舍向前走,让群众不断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二)在发展方式上,要将民生建设作为促发展的重要路径,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人口多、市场大、产业全、发展动能强,有条件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坚持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正确处理消费和投资、需求和供给的关系,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努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效率,让内需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建议》和《纲要》的特色亮点之一就是将畅通生产与消费大循环作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安排,强调要“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创造新需求,促进消费和投资、供给和需求良性互动,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在满足民生需求中不断拓展发展空间。 推进“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要深刻领悟将扩大内需作为战略基点对民政工作的影响,深刻理解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政策导向,深刻把握经济发展模式转型对民政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更高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残疾人福利保障,健全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在兜牢民生底线中更好满足困难群体刚性消费需求和发展需要。要进一步健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机制,完善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构建失能失智照护体系,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发展银发经济,在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中助力消费扩容升级。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创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强化区划地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功能,引导公益慈善更好配置社会资源,在兜底夯基社会建设中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 (三)在资源配置上,要把握将民生建设作为重要投入领域的部署要求,写好投资于人的“民政篇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辅相成,必须协调并进。要把改善民生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点,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稳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建议》和《纲要》把强化民生建设的资源保障放在突出位置,对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作出诸多部署。在投资结构上,提出要“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提高民生类政府投资比重”;在民生保障上,提出要“增加政府资金用于民生保障支出”、“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在投资引导上,提出要“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大直达消费者的普惠政策力度”;在人力资本积累上,提出要“加强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全面发展投资”、“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等。 我们要科学把握“十五五”有关民生建设投入的政策取向,深入研究民政领域落实投资于人部署的着力重点,转化为民政发展的务实举措。一要发挥好民政的民生“策源地”作用。找准民政领域短板弱项,研究谋划补齐民生短板、优化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的着力重点,助力民生投入直达民生痛点和群众需求重点。二要发挥好民政的“传导链”作用。依托民政领域资源条件,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推进民政事项一次联办、“一网通办”,更好彰显民政在民生资金和基本服务配置上覆盖有力、传导高效、安全精准的功能优势。三要发挥好民政的“探测器”作用。充分运用老龄事业统计监测机制、社会救助动态监测机制等民政“民生基础设施”,及时监测民政惠民政策效果情况,敏锐感知民生建设新需求、困难群众新期盼,提出优化改进建议,助力提高民生投入效益。 (四)在任务举措上,要全面落实有关民生民政工作的各项战略性安排,为民政事业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谋划“十五五”,要研究推出一批均衡性可及性强的民生政策举措,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建议》用一个专题、《纲要》用一个篇章,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部署,其中明确了民政领域的诸多重点任务。在困难群众服务保障上,提出要“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促进和规范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在老龄工作上,提出要“健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政策机制”、“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在养老服务上,提出要“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发展医育、医养结合服务。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体系,扩大康复护理、安宁疗护服务供给”;在社会治理服务上,提出要“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有效治理婚丧嫁娶中的陋习等问题”等。 我们要把握好《建议》和《纲要》部署的民政工作任务,科学编制实施“十五五”民政相关规划。一要强化系统谋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科学设置“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整体谋划、系统推进。二要强化守正创新。处理好增量与存量的关系、保基本与促发展的关系、防风险与惠民生的关系,坚持把保基本、兜底线的民政制度扎牢。在此基础上,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稳步推进民政工作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的丰富拓展,助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三要强化落实机制。在编制规划时同步健全落实保障机制,锚定“十五五”时期民政发展的各主要目标,细化年度任务安排,压实工作责任,夯实条件保障,强化进展评估,切实将发展蓝图变为美好现实。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2026年4月上刊
作者:闫何清〔民政部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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